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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索 引 号:006997497/1467-01556 文 号:
- 发布机构: 生成日期:2016-07-08
- 主题分类:主 题 词:
各办证单位:
接外交部领事司通知,为进一步便利商务人员出行,避免APEC商务旅行卡持卡人因新旧卡更换过程给出行带来的不便,经与各APEC经济体沟通协调,现接受持卡人在原旅行卡失效前6个月内申请续办手续,相关流程如下:
一、持卡人可在原旅行卡过期前6个月内提交续办申请,申请程序及材料要求与新办相同。
二、持卡人使用原护照提交续办申请的,在新卡办妥前无需注销旧卡,可持原护照和原旅行卡正常出行。
三、持卡人如更换护照使用新护照续办的,不可持新护照和原旅行卡出行。若在申请续卡期间需出行,可申请在原旅行卡有效期内换发与新护照关联的旅行卡。
有关申办APEC商务旅行卡的详细要求,请参考《申办APEC商务旅行卡——办事指南(2016)》
出国管理科、签证科 2016年7月5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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